要闻 highlight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 “基本法”落地 银行互联网贷款规范中将迎更大发展空间

要闻

自有逸致,悦聚环宇丨惠州中海环宇天地招商启动会圆满启幕 自有逸致,悦聚环宇丨惠州中海环宇天地招商启动会...

自有逸致,悦聚环宇!2023年8月4日, 惠州中海广场丨环宇天地项目招商启动会暨首批品牌商户签约仪式盛大...

财经

CPI涨幅回落,未来物价走势如何? CPI涨幅回落,未来物价走势如何?

国家统计局10日发布数据,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3%,涨幅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

金融

全面实施T+0交易条件不具备 全面实施T+0交易条件不具备

记者4月12日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T+0交易制度对投资者适当性等配套制度的要求较高,还需要时间准备。 ...

“基本法”落地 银行互联网贷款规范中将迎更大发展空间

发布时间:2020/07/21 要闻 浏览:404

  疫情发生以来,包括互联网贷款在内的“非接触”金融服务快速发展,而这一业务模式也正式迎来了监管新规。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充分肯定互联网贷款普惠金融特性、强化风险管理的同时,对消费贷授信额度、机构贷款合作等方面也作出了较为灵活的政策安排,给予行业一定市场空间。

  业内指出,《办法》作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基本法”,其落地将正式确立互联网贷款的地位,激发互联网贷款的市场潜力,促进银行业转型、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强化风控 灵活规范顺应市场需求

  根据《办法》,互联网贷款为线上受理并开展风险评估等核心业务环节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不包括需要线下进行风险评估和抵质押登记的贷款。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为有效防控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办法》明确了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根据《办法》,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不过,《办法》并未对个人经营贷和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设置相应的额度上限。

  与此前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办法》在个人消费贷额度方面也作出一定灵活性调整,在要求个人消费贷应当不超过20万元的同时,新增“商业银行应在上述规定额度内,根据本行客群特征、客群消费场景等,制定差异化授信额度。”表述。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赖丹妮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是监管部门结合市场情况,给出商业银行的一定宽松操作空间。“调研发现,20万元额度可以满足普通的消费贷款需求,但如大病医疗、装修等个人贷款需求,20万额度可能无法覆盖。此次《办法》给予一定程度的放开,将使政策与市场需求更加吻合。”赖丹妮说。

  同时,《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用途管理。在贷款流向方面,《办法》规定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如发现贷款用途违法违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应当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互联网贷款业务未改变信贷的本质,其基于互联网等技术将原来在线下进行的信贷业务迁移到线上,风险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少数从业机构存在一些粗放经营、野蛮生长的行为。2010年2月,中国银监会公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制度。但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其已经难以适应当下的实践。因此,制定《办法》对互联网贷款进行规范,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包容创新 “助贷”模式获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在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办法》,“合作机构”是指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与商业银行在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信息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机构。

  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对“联合贷”“助贷”模式的认可。赖丹妮指出,当前,“助贷”等业务模式在互联网贷款中已经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是商业银行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及开放合作模式践行普惠金融的有效手段,《办法》顺应了这一金融服务模式变化的趋势,将利好行业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王硕指出,随着政策落地,预计未来助贷机构将加速分化。一方面,《办法》为合规机构提供了展业指引,另一方面,一些不合规助贷机构将更快被市场淘汰。

  不过,《办法》也为机构合作设置了门槛。《办法》要求,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有效规范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各类机构之间优势互补、提高效率,但部分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较为粗放,如没有建立全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机构资质存在缺陷、对合作机构的持续性管理不足等,引发银行声誉风险。

  互联网贷款将迎更大发展空间

  王硕表示,总体来看,《办法》既对互联网贷款领域的重要风险做了较为全面的覆盖,又在给予了行业一定的市场空间,促进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她指出,当前,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疫情之后,无接触贷款快速发展,数字金融也将是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与转型趋势。《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将激发互联网贷款的市场潜力。

  董希淼表示,从长远看,以互联网贷款作为切入点,主流商业银行加强与互联网银行、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探索创新更多的模式,有助于加快银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在金融科技时代银行业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姓 名:
邮箱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