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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再推八条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9/11/16 要闻 浏览:522

税务总局再推八条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近年来税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为小微企业减税降负的政策。11月14日,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显示,国家税务总局已于日前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面向小微企业再推八条便利办税缴费新举措,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在这份名为《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336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围绕八个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如下办税缴费新举措:

一是搭建线上诉求和意见直联互通渠道。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原有直联方式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与小微企业的线上直联互通渠道,促进税企沟通,更加广泛采集、精准分析并及时反馈小微企业实际诉求,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诉求和意见的快速响应效率。

二是制发小微企业办税辅导产品。税务总局依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修订了《纳税人办税指南》;针对小微企业日常办税事项,编制了《小微企业办税一本通》,指引小微企业明白办税、便利办税。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组织好印制和宣传发放等工作。

三是优化跨区迁移服务。通知要求,各省税务局探索为属于正常户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小微企业,提供省内跨区迁移注销的线上办理服务,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快速办结,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省内跨区迁移更便捷。

四是扩围批量零申报服务。通知要求,各省税务局探索将批量零申报服务范围从申请注销的非正常户扩大至全部非正常户,减少补充零申报重复操作。纳税人补充申报以前年度非正常状态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其月(季)度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可以进行批量处理,便利小微企业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恢复经营。

五是优化涉税违法违规信息查询服务。通知要求,各省税务局依托电子税务局,为小微企业提供涉税违法违规记录线上查询服务,便利小微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本企业相关情况,促进小微企业提升税法遵从度。

六是推行企业开办事项集成办理。通知要求,各省税务局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政府部门协作,利用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协同相关部门实现新办企业登记、刻章备案、申领发票等企业开办事项的信息“一次填报、一网提交”。

七是制发税收优惠事项清单。税务总局编写、发布并动态调整税收优惠事项清单,第一批清单将包含小微企业相关的18类491项优惠事项。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分行业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辅导,方便小微企业及时享受。

八是提升“银税互动”普惠效能。通知要求,各省税务局积极与银保监部门沟通,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为纳税信用A级和B级的小微企业创新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如“无还本续贷”等,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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