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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可返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50%

发布时间:2018/12/06 要闻 浏览:609

国务院: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可返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50%

据中国政府网官方网站消息,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

意见表示,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鼓励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就业压力较大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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