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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将可跨境购买港澳理财产品

发布时间:2021/09/12 财经 浏览:258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筹指导下,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广东、深圳银保监局、证监局共同参与起草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拉开了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购买理财产品的序幕。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邢毓静在发布会上透露,在《实施细则》发布的30日后,内地代销银行和合作银行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或者深圳市中心支行申请报备,报备完成后,即可开展相关业务。这意味着,10月10日之后,待银行相关报备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将可跨境购买港澳理财产品。

单个投资者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开放程度最高的地区,香港、澳门与广东文化同源、人缘相亲,三地经贸活动、人员往来非常密切。当前,内地理财产品收益率对港澳居民有较大的吸引力,内地居民也希望多元化配置境外资产,大湾区居民跨境配置理财产品的需求比较强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苏赟指出,《实施细则》的发布正当其时,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打造优质生活圈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实施细则》显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超过“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

此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据了解,随着试点的推进和成熟,人民银行将根据宏观形势适时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对总额度进行调节。而设定单个投资者额度,主要是为了防止少数资金雄厚的投资者占用较多额度。通过设定个人投资限额,让更多的投资者享受政策红利,凸显政策的公平性。

“这一产品目前还只是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内高净值客户群体。”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任志宏坦言,这一通道使得粤港澳大湾区居民的个人资产配置更加丰富多元、与国际市场的接轨程度更加贴近,同时丰富和有限流动的金融资产也将为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最重要的财富管理中心和金融中心迈出探索性步伐。

全流程远程办理,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

值得关注的是,为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者业务办理效率,“跨境理财通”支持线上签约、代理见证开户、线上风险测评、远程购买产品,基本能实现全流程远程办理。同时,鼓励银行优化业务流程,让内地和港澳居民能够享受更加便利、快捷的跨境金融服务。

在风险防控方面,“跨境理财通”有着严密的机制安排。无论是“北向通”,还是“南向通”,投资者在购买投资产品时均需在投资产品购买地开立投资户、在资金汇出地开立汇款户。对投资户与汇款户之间建立资金闭环汇划关系,加之对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能够有效地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这种账户设置实际上保证了实行资金闭环管理和额度管控的需要。”任志宏分析,由于投资者在内地银行与港澳银行开立的投资专户和汇款专户之间建立一一对应的绑定关系,一是对划入投资专户的资金实行封闭管理,确保该资金仅限于汇款和购买符合跨境理财通要求的投资产品;二是确保汇款户是投资户资金来源的唯一账户和资金原路汇回的唯一账户。

“在当前我国扩大金融双向开放背景下,‘跨境理财通’的推出为人民币国际化开辟了新的路径。”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苏赟表示。据了解,“跨境理财通”作为资本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又一探索实践,实现了个人投资业务的创新。此外,在资金跨境汇划环节,涉及的资金均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进一步丰富了人民币境外使用场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纵深发展。

“跨境理财通”小知识

1.“跨境理财通”是什么?

简单来说,港澳投资者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可通过当地银行跨境购买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涉及的资金均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

“跨境理财通”业务包含:

“北向通”(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代销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代销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

“南向通”(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

2. 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跨境理财通”试点?

“跨境理财通”仅针对个人投资者。

参与“北向通”的是港澳投资者,香港金融管理局要求为所有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及经香港银行评估为不属于弱势社群客户均可以参与北向通。

参与“南向通” 的是内地投资者。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三)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跨境理财通”投资产品主要包括哪些?

“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包括:内地理财公司(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按照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发行,并经发行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

(注: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属于存款类产品,因此未纳入“北向通”投资产品范畴;私募理财产品纳入“北向通”产品范围。)

香港金融管理局规定的南向通的合资格理财产品包括:投资产品(不包括透过香港交易所交易和交收的上市产品)经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风险及“非复杂”的:在香港注册成立并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债券和人民币、港元和外币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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